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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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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需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如何申請承購?其售價如何計算?

(1) 民眾需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符合國有財產法第49條至第54條得讓售、標售規定,得檢證向轄區國有財產署所屬分支機構辦理申購手續。

(2) 國有土地之售價,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國有財產法第58條及國有財產計價方式規定,參考市價查估。

如仍有疑問可電洽:(02)27718121轉1251

發布單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發布日期:2022-08-29 更新日期:2023-08-04 點閱次數: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