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式支出」,指稅法或其他法令針對特定個人、團體或事項給予之租稅減免,一經立法公布施行,則造成稅基侵蝕與稅收損失。截至2023年4月底,所得稅租稅減免項目130項、營業稅30項、貨物稅18項、菸酒稅2項、遺產稅及贈與稅共27項與證交稅及期交稅共6項。推估2024年重大稅式支出項目說明如下:
- 綜合所得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雇主負擔之公、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保費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332億元);(2)退職所得定額免稅(193億元);(3)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70億元)。
-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公司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購置自行使用於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支出投資抵減(277億元);(2)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260億元);(3)公司投資於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投資抵減(228億元)。
- 營業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醫院、診所、療養院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免徵營業稅(350億元);(2)未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及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等免徵營業稅(172億元);(3)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免徵營業稅(88億元)。
- 貨物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舊車換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82億元);(2)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38億元);(3)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37億元)。
- 遺產稅及贈與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3項為:(1)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繼承移轉免徵遺產稅(31億元);(2)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贈與移轉免徵贈與稅(19億元);(3)捐贈合於規定之財團法人組織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14億元)。
- 證交稅部分,估計金額最大前2項為:(1)現股當沖交易之證券交易稅稅率減半課徵(509億元);(2)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停徵證券交易稅(18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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