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所稱「自用住宅貸款」係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目前在國內確無自用住宅,為購置自住使用之住宅所為之金融機構貸款。
(二) 申請人應準備資料如下:
1.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2.印章。
3.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4.向稅捐機關申請之財產總歸戶資料(如財產歸屬清單資料)。
5.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6.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7.其他:視個案而定。
(一) 所稱「自用住宅貸款」係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目前在國內確無自用住宅,為購置自住使用之住宅所為之金融機構貸款。
(二) 申請人應準備資料如下:
1.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2.印章。
3.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4.向稅捐機關申請之財產總歸戶資料(如財產歸屬清單資料)。
5.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6.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7.其他:視個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