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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112年12月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編列2兆7,252億元,較112年度增加1,456億元,成長5.6%,其中最大宗為稅課收入,約占8成5,較112年度增加1,191億元(成長5.4%);非稅課收入最大宗為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較112年度增加223億元(成長8.4%);其餘各項收入編列增減情形參考下圖。

113年度總預算案歲入編列情形

 

歲入編列2兆7,252億元,歲出編列2兆8,519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267億元,加計法定債務還本1,150億元,需要融資調度2,417億元,將規劃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846億元及舉債1,571億元支應。另為有效減緩國際燃料飆漲導致電價大幅上漲,並照顧民生、穩定物價、支持弱勢及兼顧產業競爭力,台電公司持續吸收燃料成本致產生虧損,為支持維繫該公司正常營運,使其續行穩定供電使命,行政院提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經行政院院會113年5月2日討論通過並函送立法院審議,規劃撥補台電公司1,000億元彌補其虧損,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為財源支應,惟因112年度總決算所產生之歲計賸餘須俟113年7月審計部審定後始得運用,故於追加預算案籌編時先行編列舉借債務,俟預算執行時,再以審計部審定後之歲計賸餘支應。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併計追加預算案後,歲入維持不變,編列2兆7,252億元,歲出編列2兆9,519億元,歲入歲出差短2,267億元,加計債務還本數1,150億元,融資需求3,417億元,規劃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846億元及舉債2,571億元支應;實際執行時,將依上開規劃優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追加預算案歲出需求。

113年度總預算案融資財源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