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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1988紓困振興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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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貨物存儲期限延長

為降低疫情衝擊,紓緩業者保稅貨物倉儲壓力,財政部109年6月16日修正放寬免稅商店、離島免稅購物商店保稅貨物之存儲期限,增定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延長期限次數不以1次為限,有需求之業者可向監管海關提出申請。

 

適用對象 申請方式 各關窗口
保稅倉庫 以發函方式向海關申請

關務署基隆關
王文順課員(02)2420-2951分機5117

關務署臺北關
廖珣雅股長(03)383-4265分機337

關務署臺中關
蕭瓊芬課員(04)2656-5101分機366

關務署高雄關
潘志庸課員07-805-7010 分機7011

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以工商憑證於保稅智慧服務平台線上申請

 

新聞稿

109.6.24財政部紓困振興齊步走,放寬免稅商店保稅貨物存儲期限,提高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免稅銷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