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肺炎疫情持續影響經濟,為配合全民防疫,國產署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承租人及地上權人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至8月之租金(地租)者,主動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9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新聞稿
110.5.26 國產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提供民眾有關國有不動產之紓困或應變措施
110.6.25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影響,為配合全民防疫,國產署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緩繳措施延長至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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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 國產署南區分署朱明熙股長 電話:(07)2293670分機603 |
國產署南區分署蔡奇宏科長 電話:(07)229-3670分機251 |